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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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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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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4 2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法、懂法、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执法,从口头上讲要做到好象容易,实际真正做到很难。有不知法、不懂法犯法的,也有知法、懂法犯法的,甚至有执法犯法的,所以关键是守法的问题,不守法也是不敬畏法律和存侥幸心理所然。现转载《裸官贪腐四个亿为何自认“不严重”?》供大家讨论。
     

                            裸官贪腐四个亿为何自认“不严重”?
     

            某些贪官的确无知,不知道法律会惩处自己。张新华的案件让人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农妇杀夫案。在审判的时候,农妇说:“赶快审结束吧,我还要回去掰玉米呢。”法官说:“杀了人,还能回去掰玉米?”农妇说:“我杀我的丈夫,又不是杀别人。” 张新华的心理大概和这个农妇的心理是一样的,我贪污我们单位的钱,又不是外单位的,严重不到那里去。农妇杀了人想回去掰玉米,张新华贪腐四个亿想判个缓刑,都是法盲搞出来的笑话。
            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在职期间,共贪污2.84多亿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总金额达四个亿。
            国家能源局副司长 魏鹏远,收了一个亿,藏在屋子里。有网友计算,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长155毫米,宽77毫米、厚0.1毫米,重约1.15克,价值亿元的百元大钞堆积起来大约长1.55米,宽0.77米,高1米,重量达到1.15吨。
            张新华的四个亿,堆积起来,大约长6.2米,宽3.08米,高4米,重量达4.6吨。也就是说,张新华的4个亿,要装满一间房子。全部拉走,需要一辆华川大卡车。
      张新华为正处级干部,没有儿子,仅有一女,其妻已经跟他离婚,并于几年前移居境外,属于地地道道的裸官。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才贪腐三个亿,张新华正处级就贪腐四个亿,真是胆子比市长大,步子比市长快,手段比市长高。
            张新华中专毕业,在官员队伍里,属于文凭很低的。看来贪腐的事情,不需要博士硕士,人人都能顺手牵羊。张新华最有意思的是,贪腐四个亿,自认为这么大的数额并不是一件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
            张新华贪腐四个亿,数额不算小,为何自己认为“不严重”呢?
            一是如同办案人员说的,法律意识不强。在每一个贪官的心目里,都是没有法律,只有金钱。在贪腐的过程里,都是仅仅看见了金钱,而没有看见手铐。就是手铐铐住了双手,也认为很快被卸下来。哪怕贪腐的比四个亿还多,在内心深处,都认为自己的罪行不严重。
            二是贪官内心都有个贪腐数额的折扣率。按照折扣率一算,自己就觉得自己的贪腐行为不严重。很多贪官公布之初,都是几个亿,十几个亿,几十个亿,最后定罪的时候,只有两千多万,弄个死缓或是无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双规的时候,说是20多亿,判刑的时候,定罪数额不到三千万,判了个死缓。铁道部长刘志军双规的时候,说是几十亿,374套住房,最后定罪也就是几千万,判了个死缓,张新华按照这个折扣率推算,四个亿就等于一百多万,自然就认为自己的罪行不严重。但是张新华忘了一个最基本的东西,贪官职务越高,贪腐的数额折扣率越高,而职务越低贪腐的数额折扣率也越低,从副国级算起,到了处级,可能就没有折扣率了,四个亿就是很大的数额,判缓刑基本是不可能的。
            三是贪官都认为自己的利益共同体,能把自己搭救出去,因此认为自己就是贪腐四个亿,数额也不很大。一般来说,贪官贪腐的钱,有一部分是不属于自己的,他要建立一个利益联盟,从而使自己出了事有人为自己跑腿说话,为自己开脱罪责。张新华可能就属于这样的贪官,才能在内心建立起强大的防御体系,才能认为自己的罪行不严重。有的贪官刚刚进去,态度坚硬甚至蛮横,过一段时间知道并没有人来搭救自己,防线才彻底崩溃,才全部供述出来。
            四是某些贪官的确无知,不知道法律会惩处自己。张新华的案件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农妇杀夫案就说明这个问题,
    这就是法盲搞出来的笑话。      

            贪腐四个亿,可能很严重了,只要法律没有那么大的折扣,判个缓刑是不可能的了。这一点,张新华今天可能已经意识到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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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ishoufu 该用户已被删除
    weishoufu 发表于 2014-8-24 23: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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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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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4 23: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不懂法这只是极个别的,决大部分都懂法,象老周这样的还是制定法的人,我认为还是侥幸心理占主要,你贪 ...[/quote]
    如果说“不学法不懂法”是一些贪官违法犯罪的托词的话,那么“不把法律当回事”才是他们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想法。贪官“不学法不懂法”的根子,在于他们“不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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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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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4-8-25 01: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不学法不懂法”是一些贪官违法犯罪的托词的话,那么“不把法律当回事”才是他们心灵深处最真实的 ...[/quote]
          “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无官不贪”过去指的是“没有做官就没有贪污这个事儿了”,现在指的是“没有一个不贪的官”。记得我曾回复过一个帖子,这里再重复一遍,对官场贪腐现象,有老百姓说,“你说隔一个杀一个吧,肯定就有漏网的,你说全部都杀了吧,肯定又会有冤假错案”,老百姓对现今官场的贪腐违法犯罪乱象的戏谑还真滴很形象呢。君不见现在有些小地方的小官已经不是“小官小贪”了,“小小村官”也有大贪,没听见有人说“薄熙来这么大的官,把他老婆、儿子的帐算在他身上才2000多万,还不如底下一个村长呢”,如此说来,文中所列的处级官员成为一个“巨贪”也是“自然”的了,再退一步说,谁还敢“把村长不当干部呢”?
          我们说的“不再搞运动”,是指“不再搞‘人治’那样的‘运动’”,但世界就是运动的,物质是运动的,整个大宇宙都在运动中,谁能逃得了运动?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法治”的“运动”,这是“运动”回归的正轨,是国家进步体现的标志,这样的运动在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是不会停止的。伸手必被捉,欠的总要还,“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贪得无厌,心存侥幸心理,无视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法律的贪官们似必深思猛醒,早日“清盆洗手”,向人民坦白交待,低头认罪,才是给自己留下出路的正途!
          要做“有为官”,先做老实人——这是不可逾越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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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5-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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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李桂平 发表于 2014-8-25 07: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weishoufu 发表于 2014-8-24 23:27
    贪官不懂法这只是极个别的,决大部分都懂法,象老周这样的还是制定法的人,我认为还是侥幸心理占主要,你贪 ...

    你的观点我十分同意,贼喊捉贼的都是那些贪腐官员,只是我国的政治体制邦了他们的大忙,人大还是法大,在我们国家是官们说了算,检察院,纪检委是在党的领导下,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他们的官员也在贪腐,查查他们基本上家里都有保险柜啊,难道说是装废纸的吗。只有习总有这个胆量,天王老子也不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不惩治那些贪腐官员,弟二个清政腐就要来临了,那天下可真要大乱了,支持习总继续抓、打,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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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24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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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汪振全 发表于 2014-8-25 07: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法------装苕

    点评

    苕“大瑞”,傻“大吉”——装苕卖拐得现的,你倒是“贼”呢!  发表于 2014-8-26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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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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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朱炳炎 发表于 2014-8-25 08: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腐的根源在那里,大家都心知肚明。姑息纵容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一度有人提出“亡党亡国”论为贪腐辩解,所以才会有了如今的局面。

    点评

    记得当时确实有人提出反腐败会引起大乱,破坏稳定,影响改革和经济建设,甚至会亡党亡国。如今反腐败的事实证明恰恰是相反,不反腐那才真是要亡党亡国。当时另一个倾向是一味的用所谓的能人,不讲政治思想。  发表于 2014-8-2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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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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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08: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作凯 于 2014-8-25 09:30 编辑

    知法、懂法、守法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执法,从口头上讲要做到好象容易,实际真正做到很难。有不知法、不懂法犯法的,也有知法、懂法犯法的,甚至有执法犯法的,所以关键是守法的问题,不守法也是不敬畏法律和存侥幸心理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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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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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08: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朱炳炎 发表于 2014-8-25 08:26
    贪腐的根源在那里,大家都心知肚明。姑息纵容不能不说是主要原因之一。一度有人提出“亡党亡国”论为贪腐辩 ...

    实际就是依法惩治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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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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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商丘8184 发表于 2014-8-25 09: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腐倡廉,民众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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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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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09: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胡作凯 于 2014-8-25 18:47 编辑
    商丘8184 发表于 2014-8-25 09:06
    反腐倡廉,民众心愿!

    习总书记的英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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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1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多数是不懂装懂,表面上总是冠冕堂皇。

    点评

    此言差矣。谁不知道贪腐犯法?只不过是以为有地位可一手遮天罢了,他们心存侥幸,不是不懂!  发表于 2014-8-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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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9-18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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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王元春 发表于 2014-8-25 10: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贪腐官员不是不懂法的问题,除了官员本身思想素质和世界观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体制问题,现存的体制让这些贪腐官员有条件、有机会、有空子贪,“不贪白不贪,不贪是儍蛋”,贪了查不出的侥幸心理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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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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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10: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元春 发表于 2014-8-25 10:09
    贪腐官员不是不懂法的问题,除了官员本身思想素质和世界观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体制问题,现存的体制让 ...

    根本是思想素质教育(包括法制教育)问题,因为人的主观是笫一位的。体制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体制不健全抵消教育助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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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5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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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朱炳炎 发表于 2014-8-25 14: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08:32
    实际就是依法惩治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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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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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张五星 发表于 2014-8-25 15: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庆对贪官该下硬茬了,不杀不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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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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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彭本炎 发表于 2014-8-25 15: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彭本炎 于 2014-8-25 15:36 编辑

    哪有不懂法的?全国一五、二五、三五普法这么多年,再说不懂法,恐怕说不过去!利令智昏,财迷心窍这才是根本。前几天中国新闻网公布,清理裸官中共中央从今年三月就开始布置下去了,六月份就应当公布结果,结果有十多个省、市不愿意公开,其中,点名首推湖北,你说这能怪下面吗?上梁不正下梁歪,自已屁股不干净,能不官官相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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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5-2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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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李桂平 发表于 2014-8-25 15: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制法、懂法、犯法、贪腐不算违法,法律都是治老百姓的。习总扭转了这种局面,老百姓都说好,现在贪腐的官员们着急了,象热锅上的蚂蚁,到处乱窜坐立不安,有的还在装洋作势,比以前有所收脸,市县级的贪腐官员们还在观望。百姓们就看习总下一步,怎样收拾这些市县级贪腐狗官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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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2-1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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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胡良海 发表于 2014-8-25 16: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贪官不是不懂法,他们是绝顶聪明,更重要是‘权’比‘法’大,有权便有一切,什么都可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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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8-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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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8-25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当时确实有人提出反腐败会引起大乱,破坏稳定,影响改革和经济建设,甚至会亡党亡国。如今反腐败的事实证明恰恰是相反,不反腐那才真是要亡党亡国。当时另一个倾向是一味的用所谓的能人,不讲政治思想。
    腐败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或者最主要的原因是主观原因。反腐败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不是对立的,不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反腐败恰恰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腐败的官员虽然对社会曾经做出过贡献,但他们的功与过不能相互抵消。我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思想道德教育比体制建设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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