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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老板怎么也有弱智的时候?赵章光和史玉柱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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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智辉 发表于 2009-3-29 22: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一段时间,我的拙作<<赵章光先生,你还需要名气吗?>>在社会上引起了太大的反响,许多网站和<<华夏酒报>>转载后,跟帖有数百上千之多,不信请上百度搜索这篇文章. 文章中批评了赵章光先生的"101集团"投资"千寻酒"上的种种失误,没想到史玉柱先生又重韬覆辙地再犯了同样的失误.
现将有关史玉柱的黄金酒和赵章光的千寻酒的新闻附后请欣赏
南京消费者指控"黄金酒"六宗罪
认为宣传吹牛告上法院双倍索赔
晨报2009年3月20日讯(通讯员宁成 记者姚均样)在春节前夕高调 亮相的“黄金万圣酒”(下简称 黄金酒),日前遭遇官司。今年 “3.15”前夕,南京一消费者以 该酒涉嫌违规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将相关企业告到了栖霞区法院。栖霞区法院于昨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买酒送岳父感觉上当了  
薛太平是南京一家公司的职员。今年2月,春节前后多次被电视广告“送长辈、黄金酒”密集轰炸的他,在拿到“年终奖”后,第一件事就是冲进超市购买了由五粮液集团保健酒公司生产的黄金酒礼盒 (含2瓶酒,价值318元),打算作为礼品送给岳父。  
然而,在听一位朋友“一番指点”后,他再也兴奋不起来。“这个酒很可能只是挂着五粮液的牌子而已,真正的幕后老板是靠黄金搭档起家的史玉柱。”日前,薛太平拿着黄金酒的礼盒对记者抱怨:“更重要的是这个酒在包装和一些宣传材料上还涉嫌欺诈消费者”怀着一肚子的郁闷,薛太平将销售该酒的经销商告上了栖霞区法院,要求对方退还黄金酒本金318元,另赔偿31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等.  
黄金酒被指“六宗罪”  
在向南京栖霞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上,薛太平列举出了黄金酒的六大“罪证”:  
第一,黄金酒礼盒包装物上,注有“同时还能强身健体,一举两得”的字样,这违背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的广告审查暂行条例》第 8条第2款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第二,黄金酒包装盒上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一栏中 注有:“每I OOmI含:总皂甙 83.5mg"。在该礼盒内的产品说明书中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这表明黄金酒的有效成分是常见药酒、保健酒的数倍,甚至十几倍.“.总皂甙”是个什么东西,普通老百姓肯定不知道。”薛太平说,这也违反了&laquo;保健品的广告审查暂行 条例》规定:不得“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表示科技含量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此外,薛太平还列举了黄金酒外包装盒上其他多处问题 产品说明书中“国家品酒大师品鉴黄金酒后一致给予高度评价”,违背了上述《条例》中“利用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之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但黄金酒根本没有在包装物上标注其 广告批准文号’。包装物上“保健食品标志”面积仅为3平方厘米,占全部广告面积(998平方厘来) 的1/330,大大低于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要求的“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的规定。  
薛太平称,最为明显违规之处,则是“黄金酒”上已印上了注册商标的R标志。据查询,黄金酒作为注册商标申请的日期是2008年6月27日,申 请人是“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商标注册仅在申请期,并没有真正被批准获得该商标专用权。按照 《商标法》,黄金酒只能标注 TM标志,而不能标注R标志。 薛太平说,这也违背了《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 者行为处罚办法》。  
.昨日,南京栖霞区法院已经开庭审理此案。薛太平的代理人周兵透露,南京其他几位消费者也将视情况或于近期陆续提起相似诉讼。  
生产商称:宣传不违法  
记者致电黄金酒的委托生产商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公共事务中心发来传真,称“黄金酒销售至今,关于广告宣传事宜 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并表示,早在2008年就有江苏的消费者在其他法院提起过类似诉讼,“以合法形式企图.达到非法意图”,“均遭法院予以驳回。”  
对消费者的上述质疑,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公司作出书面答复称,“黄金酒”注册商标于2008年5月22日通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黄金酒的外包装也经过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批准;关于“保健食品的标识面积”,是“消费者混淆了广告面积与包装物面积的不同”“其计算的方式和结果无任何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据上海黄 金搭档公司官方网站最新信息显示,2008年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结果已正式公布,其申报的“黄金搭档”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加上之前已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脑白金”,该公司旗下的两个拳头产品双双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称号。  
相关链接: 黄金酒和五粮液有别  
尽管在电视等各大媒体上,这种被反复宣传含有“五种粮食、六味中药”、“古法酿造、 饮之大补”的黄金酒是“五粮十年磨一剑”的产品,但黄金酒的真正“父母”却并非五粮液, 而或是靠营销黄金搭档等保健品起家的史玉柱。在黄金酒的外包装物上,该酒的“公司名称”也为史玉柱旗下的两家公司一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而“制造”一栏则写有“委托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目前,黄金酒已和黄金搭档、脑白金构成了史氏旗下的“金兵团”.
          赵章光先生,您还需要名气吗?
尊敬的赵先生,您好!
        对您及章光101的丰功伟绩早已耳闻目睹,您是我们这辈人学习的榜样。有幸在重庆糖酒会“中国互联网(酒业)高峰论坛”上与您相遇,又知悉了您对酒业的兴趣,与五粮液集团合作出了一款“千寻”酒,且是保健用酒。这中间渗透了你无数的心血,在这里我诚挚地向前辈致敬!
        请恕我坦言,这一款酒在设计、宣传策划上有重大缺陷,将影响品牌的发展与成长。
        在前辈面前我直叙已见,若是对章光101集团有点助益的话,我想你一定不会责怪我的直言!
        从策划学的意义上说,做酒的不去卖历史,就是卖文化。
        对“千寻”酒我是这样看的:
(一)有利的:
        1、立意很好。“千寻”者,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
        2、与五粮液合作,系出名门,市场认可度有一定的基础。
        3、“千寻”酒更需要细细挖掘品牌的文化基础。
(二)不利的:
        1、突出章光101集团是一大败笔。赵先生图名?还是图利?您名气够响,全世界的人民都知道您,作为投资者当然是要图利的了。做酒上五粮液是权威。只要打五粮液公司名称就可以了。打上章光101控股有画蛇添足之意,也有图虚名之嫌。
        2、设计包装上有严重缺陷。瓶盖上打个章光101是不伦不类的感觉。因为在百姓的认知度上,101是生发剂是根深蒂固的品牌,主观上联想怪异。
        3、“千寻”酒的品牌文化并非是编一个故事所能解决的,必须细细深入的挖掘。
        4、战略上存在偏差。(这个问题非简约能说明的)。
        5、您获得“国家科技专利发明奖”千万不要用在“千寻酒”上,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您发明“101”所获,否则有欺世盗名,沽名钓誉之嫌!
        总而言之,我有一个想法:我们能否在酒业上做一点讨论?或是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实现酒类市场的共赢,我将非常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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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xichuan1949 发表于 2009-3-30 12: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啦太深刻了.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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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4-2 23:16:29
不管做什么行业,都应“以实为本”、“以诚为信”,实打实才是企业延年益寿的根本。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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