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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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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4-10-29 15: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日报: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转.学习)

    2014年10月28日 20:49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璁


    凤凰网湖北省武汉市网友:mingzhi5210  发表日期:2014/10/29 15:14

        学习有感:共产党引领中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党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引领中国走向进步的根本方略,二者毫无矛盾冲突。这篇文章厘清关系,简洁明了,说得透彻!党的政策法律化后,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畴之内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维护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坚定不移地走向法制法治——这就是中国的明天,中国的前途不可阻挡!


       原标题:人民日报政文部微信: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现在市面上有一种看法,说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难以兼容,甚至相互排斥。结果,有人就直接把这个主观的假设当成了客观的前提,紧接着就抛出这么个问题:到底党大法大?党与法产生矛盾,如果听党的,法律就得退让,那依法治国不就成了一句空话?

        今天正哥哥带您听听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是怎么说的,为您戳破“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

        记者:现在有种观点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您怎么看?

        王振民: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是错误的。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

        过去,党的政策形成以后,一般无需法律化就可以直接执行,这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的权威,也不利于党的政策的执行。因为党的政策未经法律化,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近年来,党的执政方式的一大转变就是凡属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过立法机关变成国家的法律。法治正在成为党治国理政的主要方式。因此,党的政策与法律本身不应该有矛盾。

        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选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的意志与党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过法律的载体表达出来,从而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记者:如何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王振民:任何国家法治的确立都不是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随随便便建立起来的,而是必须有坚定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署。法治是人类为了征服自己,由人类自己立法进行自我管理,这远比征服自然困难得多。特别是约束公共权力,非有高度的觉悟、顽强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难以成其事。

        迄今为止,尚未有法治成功的国家是在群龙无首、四分五裂的状态下实现法治的。恰恰相反,就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这些国家的法治之所以能够最终确立,都是自上而下、从官到民表现出对法治执着的追求,付出巨大的努力。在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记者: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王振民:执政党要改变对国家的领导方式,善于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来领导国家。党领导人民立法,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自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来确立的一项重要政治原则,载入了宪法、党章和党的其他重要文件。现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行法治,努力把国家引导到法治的轨道上,而且最重要的是,党把自己的权力放到法律法规的笼子里边,保证不滥用权力,这样就不会再出现超越法律、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宪法和党章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同时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这就科学地处理了党和法律的关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党的领导决定依法治国成败,决定中华民族的兴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二者必须结合。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于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也必将大打折扣。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缺一不可,二者必须也是能够相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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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李桂平 发表于 2014-10-30 07: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谈点看法

    本帖最后由 李桂平 于 2014-10-30 10:45 编辑

    现在习总指引下,党大法大都改变了过去:人大:的现象。毛时代、习时代真正体现了党大,法大,毛领导时只有宪法、婚姻法,后来有了刑法,但党对党员的要求非常严,谁都不敢违抗,贪多了就敢杀他的头。过去二十年里,制定了几百部法,有什么用呢,看是什么人违了法,贪官污吏和老百姓就是不一样,国家的钱,军费基本贪光了,谁在管,没人抓。在老百姓眼里党也不大,法也不大,现在习领导下,有人抓,有人管了,彻底改变了过去没人抓,没人管的这种状况,党大法大关键要有一个好领导人,老百姓看到了希望,不然的话中国共产党就彻底完了。支持、拥护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工作,中国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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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胡作凯 发表于 2014-10-30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大法大,在我们一党执政的国度里,来论党大法大,这肯定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国家的法律是在党领导下制定的,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法律化、制度化,不存在党大法大的问题。权大法大这才是正命题,权力必须在法侓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任何权力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党、权、法不能等同起来,正如过去有党的领导干部讲“我就是党,我就是法”一样,分不清党、权、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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