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二师战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战友网
查看: 3659|回复: 19

阅读李晓侯转载《刘少奇骨灰如何保存下来的》一文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 签到天数: 11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杨铭志 发表于 2010-1-5 11: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阅读李晓侯转载《刘少奇骨灰如何保存下来的》一文
        李晓侯战友转载的《刘少奇骨灰如何保存下来的》一文之后,许多战友都跟了贴,说明了老战友对那个时代特别时期命运的关心。吴越金星跟帖发表的《关于刘少奇同志骨灰问题的一点想法》这篇文章写得好,他站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者的立场上坦诚地明示自己的观点,主要是希望尊重事实,不失一个忠诚于党的同路人应有的公正和普通公民的诚挚与公道,还人道主义于本来,读后令人倾服。此文本网曾作主题转发,现尊重吴越金星本人意见和其他战友善意建议,将原转发主题予以删除,各位战友如参加讨论,拟请在李晓侯战友《刘少奇骨灰如何保存下来的》一文后跟帖。
        少奇同志和其他所有开国元首一样,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受到全国人民爱戴的伟大领袖。斯人已去,每每想起,令人痛心。我们一军从上至下的首长和战友们本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尽忠尽职地履行了自己职责,不愧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现仅保留这篇文章转发为主题后的“编者编后语”,以缅怀一代伟人——共和国开国元首之一刘少奇同志。
    .

    138291138291 138291 [/im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 签到天数: 11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杨铭志 发表于 2010-1-5 1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在凤凰卫视看到过有关刘少奇同志逝世前后的有关回忆录像报道,海根战友写的是符合普遍回忆的事实的,在执行军委指示中,一军党委和保卫处首长都是极其负责的。在凤凰台组编的该报道里,我看到了“死亡证明书”上刘少奇送到殡仪馆的名字是“刘卫黄”,单位部门签名是“武训坦”(三个有些偏左歪扭的钢笔字),前往处理及亲属签名是刘少奇同志的小儿子;少奇同志平反、事实重见天日之后,其夫人王光美抱着少奇同志的骨灰盒泪如雨下,揪心之余,我不由回想起我那“小小狗官”的父亲说过的一句灰心的话“哎,有什么意思,刘少奇那么大的官,也只落得这个下场。”
          人死不能复生,过去了的,无法挽回。我们只希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和各级领导层,更加成熟、更加稳健,我们及我们的后人,一定要谨记历史的教训,处理事情处理人,特别是事关全局的要人、大事,绝不可再重蹈覆辙啊!

      [/img] μ μ μ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3-10-6 06:45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张志涛 发表于 2010-1-5 1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晓侯战友转载的《刘少奇骨灰如何保存下来的》一文和吴越金星的跟帖我看了两遍,了解到了关于刘少奇主席的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包括张同林老战友的跟帖),知道了不少以前不知道的历史经历,铭志战友将这篇文章转发为主题非常必要,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我党我国的重大事件,了解陆一军在刘少奇同志逝世前后所起到的某些作用。从而使我们及我们的后人,谨记历史的教训!

    138891138891 138891 [/img] 1 1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周光轩 发表于 2010-1-5 13: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138850138850 138850 [/img] Y Y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5 13: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23 编辑

    我们团的电影组长魏开汉后来当过刘少奇纪念馆的馆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28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杨炜 发表于 2010-1-5 15: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杨炜 于 2010-1-5 15:31 编辑

    十年文革,一场悲剧;
    开国元勋,含冤西去。
    亏我长城,党性坚贞;
    履行职责,历史公认。
    回首往事,教训尤深;
    国事大政,谨防小人。
    实施战略,左右勿斜;
    实事求是,说易做难。
    寄望新政,成熟稳健;
    整饬邪气,不可手软。
    持续发展,规律自然;
    树立党性,强责任感。
    以民为本,重在实干;
    社稷永葆,先辈笑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24 21:11
  • 签到天数: 76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陈学义 发表于 2010-1-6 11: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关一军  不可轻心  
    免人传讹  以假乱真
    我不争功  但要正身
    抢救史料  尤为重心
    必要之时  可聚同仁  
    采访见证  促南征文  
    此事若成  金(星)(晓)猴千钧  
    和尚好经  方成福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2 15:5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李晓侯 发表于 2010-1-6 14: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不清是六二年还是六三年,学校要参加国庆游行,当时让准备毛主席和刘主席画像,学生们问:是毛主席大还是刘主席大?老师说:一样大。学生问:是拿毛主席像多还是拿刘主席像多?到了天安门举谁的?老师说:不管谁的做多少拿多少,谁拿什么就举什么。学生又问:过去喊毛主席万岁,现在喊刘主席万岁吗?老师说:毛主席、刘主席都要喊万岁,谁挥手就喊谁。
    陈少敏是我敬仰的前辈,记得当年拉练到潢川老百姓一讲到部队就会提起响当当的陈大脚。我和她养子是好友,有幸当年经常见到老人家。老人家有脾气、有个性嫉恶如仇,她在全会上的表现并不离奇,我就知道当时曾有在位地位相当高的她过去的战友来看他被她拒绝。
    刘少奇最后岁月写文章的人很多,有当时在位与不在位的,角度不同表述亦不同。现在是不是这样一个事实:当时刘少奇的监管是由中央直接交给一军负责的,而不是过去认为的是由武汉军区或河南省军区负责的。如果刘文是正确的那就可以明确,刘少奇的后事是一军办的、骨灰由一军保存。这里还有疑问,如果刘少奇的监管、后事是中央交由一军办的,为什么一军换防时不是上报中央而是上报刘建勋移交骨灰?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6 18: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25 编辑

    该贴已删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6 18: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26 编辑

    该贴已删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6 18: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28 编辑

    该贴已删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6 18: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30 编辑

    该贴已删

    该用户从未签到

    毛海根 发表于 2010-1-6 18: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海根 于 2010-1-6 21:30 编辑

    已删

    该用户从未签到

    周光轩 发表于 2010-1-7 0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少敏《陈大脚》应该是淅川县荆紫关镇李营村人,参加革命时是李先念的部队可能是红25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2 15:5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李晓侯 发表于 2010-1-7 11: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少敏《陈大脚》应该是淅川县荆紫关镇李营村人,参加革命时是李先念的部队可能是红25军。
    周光轩 发表于 2010-1-7 09:30

    陈少敏(1902 ~1977) 女。原名孙肇修。山东寿光县孙家集镇范于村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李卞婴 发表于 2010-1-7 18: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可看一下近期《炎黄春秋》,有记述刘少奇在最后日子(包括在河南)的诊疗情况的文章,是中南海医务部门的当事人写的,所记事实与后来流传的有不少出入,在医务标准上并没有刻意为难,所遵循的也都是主席、总理的指示。详情请大家自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吴越金星 发表于 2010-1-7 23: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越金星 于 2010-1-7 23:57 编辑

                                 关于陈少敏
    一、概述:陈少敏(1902 1977) 女。原名孙肇修。山东寿光县孙家集镇范于村人。毛泽东曾称赞她是“白区的红心女战士,无产阶级的贤妻良母”。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沙场上,她又是一员杰出的女将。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江青、康生一伙的残酷迫害。197712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二、陈少敏年表
      陈少敏(1902 ~1977) 女。原名孙肇修山东寿光县孙家集镇范于村人。她在本县黄家小学毕业后,升入潍县文美女中。  1915年入青岛日本纱厂做童工,后回乡从事手工业劳动。1921年再入纱厂做纺织工人,参加了秘密工会。

      1925年进山东潍县文美女中学习。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担任共青团寿光县委妇女部长。
      1928年春因领导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01月到青岛任市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以青岛市烟草公司女工的公开身份,掩护省委书记任国桢从事革命活动,后二人结为夫妻,领导工人运动。8月由于叛徒告密受到通缉,避离青岛。
      1930年底至1931年,先后在北平,天津、唐山等地做党的机关工作。1932年任中共天津市委秘书长,妇女部部长。同年10月被捕,19331月获释。3月调任中共唐山市委宣传部部长。
      19341月在天津负责主办中共河北省委的刊物《实话报》。9月以河北省委妇女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到冀鲁豫和冀南特委帮助开展妇女工作。
      19355月任中共冀鲁豫特委组织部部长,后任特委副书记。
      19375月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1月离开延安到南昌,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和团结广大妇女奋起抗日,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19385月调任中共河南省洛阳特委书记,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部长。1939年同李先念率领小部队,先后到达鄂中地区创建抗日根据地,任中共鄂中区委书记兼任新四军鄂豫挺进支队政治委员。
      19401月改任中共豫鄂边区党委书记。
      19411皖南事变发生后,部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五师,她任副政治委员。
    19431月任中共豫鄂边区党委副书记,为建立豫鄂边区敌后党的组织、创建革命根据地、发展中原敌后游击斗争,做出了很大成绩。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主持一个地区全面工作和直接领导武装斗争的少有的女领导干部。
      1945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0月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组织部部长。
      1946年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组织部部长(中原局常委)时,国民党反动派调集30万军队,将中原部队6万人包围在鄂东宣化店地区。中原局根据中央决定分三路突围。当时队伍里有两千多名地方干部,她提出“沿途化装,疏散不直接参加作战的干部,以减轻部队的压力。”这一关键性措施,保存了一大批有丰富斗争经验的干部。
      19496月调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全国纺织工会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195412月和19594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56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57年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651月,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在“文化大革命”中,她刚直不阿,为捍卫真理与邪恶势力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受到江青、康生一伙的残酷迫害。
      197712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21:59
  • 签到天数: 119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杨铭志 发表于 2010-1-8 01: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964年夏天,陈少敏曾回湖北大别山区她和李先念一起领导打游击的老区视察,给当地的困难户赠送过衣物等生活用品。而后到黄陂,当时区一级以上干部听过她作报告。我们当地县委干部都习惯叫她“陈大姐”,背地谈论却都称她“陈大脚”。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8-21 00: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张吉明 发表于 2010-1-8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李卞婴
    炎黄春秋上的文章最好不要相信!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李卞婴 发表于 2010-1-8 17: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们只能相信亲历历史者的客观记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战友网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怀念战友|小黑屋|手机版|陆二师战友网 ( 京ICP备14052381-2号 )

    GMT+8, 2024-5-16 16:41 , Processed in 0.07798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