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位失物小学生的家长的回复(留底)
尊敬的楼主:
您好!我不是老师,是一位普通老人,同时也是一名退休老警察。
我小时候在黄陂上过幼儿园,也曾丢失过卷笔刀等小文具,也曾向我母亲说过,并提出了涉嫌摸拿我的文具的孩子对象。我母亲像你一样,只是那时没有手机,而是直接向幼儿园负责的老师反映了情况,后来也是不了了之,搞得我几天心情很坏,我母亲对那位老师也很有意见。
现在我老了,如何看这事?谈谈我的想法与您交流一下:
这类事情发生肯定不愉快,老师也不希望发生,但老师确实无能为力帮助你“破案”,只能提醒你孩子今后注意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钱物。站在教育角度,并从幼儿普教心理学范围来看,这样的事情也不宜在幼年群体中过于公开训教,孩子也不大懂“训教”的最终意思和目的,闹不好通过孩子这个“喇叭筒传声器”,还会引起学生家长们不安或不满,互相猜忌,引起不应有的躁动。从大一点的层面上说,公开追究和传讲,要求孩子们引起注意,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道德教育和警示”,但恐效果不会很理想甚至极有可能适得其反,会对少儿心理成长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因此老师可以在课外交流时,要求家长在家庭内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天伦道德和财物保全教育,是很必要的。物质社会,动物世界及人类社会都有利益驱使,都有心理情感在驱动,现有各阶层家庭经济环境不尽相同,其具体条件可能存在很大差别,这就决定了“大人社会”和“小大人世界”都可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现实情况下,我们无法强求他人都进步提高,但可以从自身并教育子女自己首先做好,警示自己和子女——时刻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分清利益与名誉,名誉伟大!分清钱财与生命,生命伟大!
当否?可以批评,顺祝冬安!
愚钝老人:杨铭志 谨复
即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