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电影《荆州,10.24》开拍,我愿尽点义务
阅11.25“楚天都市报”A3版。闻知由省文联、省电影家协会策划、编剧,导演童江南执导的纪实电影《荆州,10.24》开机拍摄了,感到“从楚天都市报”报道到文联诗人们动情赋诗,电影家协会又毅然决策将英雄救人群体事迹拍成电影,真的是行动快,很及时。“时代需要英雄,人民需要精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连生在开机仪式上的这句话一语中的,讲到节骨眼上了。在经济大潮汹涌澎湃,冲击着从人们思想到各个角落的翻天覆地大变化的新时代,用电影艺术传播弘扬“舍己救人,甘为人梯”的10.24英雄群体精神,无论从拍摄将会面临的自然境况,还是经济反馈的角度来说,风险无处不在,不能不令人对这一决策和举动者的高远眼光和无畏胆略尤其赞叹和敬佩,这一决策和举动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壮举,也是延续传承时代造就而又急需的“人梯精神”的具体表现。笔者真诚祝愿《荆州,10.24》编导摄制组旗开得胜,出师告捷!同时也希望能有机会参加这次摄制的义务服务。
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原因及条件有四:一是11.24大学生“结成人梯”大江救人的事迹万分感人,震撼了我的灵魂;二是少年时代我也曾在滠水河中遇险被一位老伯救起,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三是少年时代我也曾救起过两个溺水儿童,对儿童溺水和抢救过程有切肤之痛感和体会;四是我是一名退役老军人、老民警,后来曾在军队受到水中救人的短期速培,现年57岁,并不显老,身体结实。我想担当义务服务的自称是“安全顾问”。如能如愿,也不枉那位救我的老伯——我的再生之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以回报社会,告慰10.24宝塔河江畔为救儿童英勇献身的三位英雄大学生英灵。诚望“楚天都市报”能向摄制组转告我的这一愿望,并期望找到我的再生之父——1967年,他老人家40多岁,估计为滠水、甚家矶一带渔民。企盼早日实现此生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