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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探讨3:他们的任职合法吗?

热度 5已有 225 次阅读2013-8-5 15:16 |个人分类:13. 话题讨论| 法律

学法探讨3:他们的任职合法吗?

         前言:彭本炎同志发表的《关于李天一强奸案几个法律问题之我见》一文,为本网战友以案学法,开展讨论开了个好头;随后我发的日记中也有几篇涉及其他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有战友提议:这一类议题很难得,又比较特殊,将这类文章放在论坛主版面,有意识地引导大家,让大家分析和思考,讨论讨论有好处,既能使网上显得活跃些,也能了解和增长一些法律及有关知识。我觉得这一建议很好,从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素质的角度来说也很有现实意义。先发一篇:

                           学法探讨3:他们的任职合法吗?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重汽年薪18万聘 贵州和山东前省长任独立董事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7月25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石秀诗、韩寓群和崔俊慧将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据公告中发布的相关简历,石秀诗曾于2001年至2006年任贵州省省长,而韩寓群曾于2003年至2007年任山东省省长。崔俊慧也曾于2000至2006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据公告称,三人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期限为三年,年薪参考其他独董,暂定为18万元人民币,具体薪资数量将于公司下一个年度报告中公布。


附 原标题:三位退休高官担任独董惹争议
2013年08月05日 06: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左图:石秀诗。现年71岁,1964年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1年至2006年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右图:韩寓群。现年70岁,1967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曾任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常务副省长,2003年至2007年任山东省省长。


      7月25日,上市公司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汽”)迎来了三位“重量级”独立董事。他们分别是: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中国重汽发布公告称,委任三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年薪为18万元人民币。

      这则新闻把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的现象拉到了公众眼前,虽然不是第一例,但三位退休官员的“扎堆儿”行为引起了公众关注。

      关于官员退休后的行为,《公务员法》第102条明文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纪委、中组部在2008年下发的《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指出,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和在地方换届时不再提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业任职。

      一直关注上市公司的湖北武汉市砺志中学教师叶祝颐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虽说这些领导干部到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必全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但如果从时间上较起真来,他们到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叶祝颐发现,石秀诗、韩寓群从退出省长的时间算起已经超过3年,但从两位在全国人大的任职时间算起,他们退休的时间尚未满3年。崔俊慧2006年12月从国税总局副局长位置退下来以后,到2008年5月就曾在中国石油任职独立董事,间隔也不到3年。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退休高官再任职的问题,应该多角度地看,《公务员法》对退休官员再任职的一些特殊情况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也就是说出于廉政因素实行管辖权回避和年限回避,这些都是必要的,能够确保政治清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苏中兴副教授则对记者表示,企业是“理性经济人”,在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考虑问题的出发点都是如何有利于企业的获利和发展。

      在苏中兴看来,企业聘请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原因可能在于“名人效应”,这种做法可以在短期内提高企业的社会关注度。

      当然,“官员的声望和积累的人脉关系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有好处。甚至不排除因为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审批权力过大,企业的运作成本也比较高,聘请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可能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苏中兴接着说。

      也许这才是引起公众争议的关键原因。

      叶祝颐担忧的是,“这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打压其他创业者的发展空间。”他说,公务员退休以后似乎成为了普通公民,不再掌握公共资源与公权力,但是长期的公务员身份也让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拥有其他人无法比拟的官场人脉关系。假设从商领域与原工作领域直接相关,拥有权力的公务员刚退休不久,这种人脉资源优势更明显。

      “公众对于退休官员到上市公司任职的担忧,是对于中国市场运行‘潜规则’的担忧。”苏中兴说。

      此外,对退休高官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怎么践行独立董事职责,依然是摆在各位退休官员面前的一份崭新试卷。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曾担任过独立董事的甘培忠曾在一次独立董事座谈会上提出,独立董事进行专业学习是一种必须的职业义务,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的任何决策事务中都应该和其他董事一样参与讨论;对任何涉及控制股东利益的交易、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等必须亲自过问,并且要在董事会上作出发言,绝对不能因为某些“情面”而温良恭俭让;独立董事要利用各种非正式场合与董事长、其他董事交流公司治理的各种信息。      至于现在独立董事普遍存在“独立性”不强的问题,苏中兴认为对企业的监督本来就是个没有解决的大难题,更重要的是,退休高官的“专业性”如何还有待检验。      “独立董事需要在法律、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样才能在投入时间较少的情况下给出专业的独立判断。”苏中兴说。      对于中国重汽为何聘请三位退休高官出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该公司对外公开的电话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没有接受记者进一步采访。


我的评论:

凤凰网湖北省武汉市网友:mingzhi5210
      哈哈!真是 “越冷越出汗,越热越打颤”, 请看他们的 “夕阳红”,咱平头百姓可望不可及哦——  


       看来他们才是真正享有 “晚年幸福” 的人,他们也是真正有地方“发挥余热”的人,正因为他们曾经权高位重,风云一时,影响超广,故 “余热” 犹在,温焉退乎?岂止是 “余热” ,简直是 “跛子屁股——翘蹦了”,炙手可烫,真是“夕阳红”,红漫天,红透顶,他们的 “人生价值” 太值钱了,叫人不想 “嫉妒” 都不行。既然他们的现实行为这么真,期待法律也认真来点真的,到底符不符合《公务员法》及党和国家有关党政高级干部(包括离退休)下海经商等管理规定——请 “对号入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其他各级公务员自然也将 “照此仿效” ,如此循环,法律何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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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彭本炎 2013-8-5 19:10
我个人觉得这几位高官退休后到企业任职,不论钱多少,既合法,也不能提倡。除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外,国家早有其他明文规定:处级以上不准做生意,不得到有关企业任职,作为省级干部,他们应当是知情的,也是懂得的。企业之所以要他们去任职,担任主要领导,并非看中他们的才华,组织能力,也不是要他们办多少具体事务,主要是看中了省长这块招牌,如果说他们没有担任过省长,能会请他们出山吗?文章就在这里。这个头一开,上行下效,全国都跟着来,那就更热闹了。
回复 杨铭志 2013-8-5 23:06
彭本炎: 我个人觉得这几位高官退休后到企业任职,不论钱多少,既合法,也不能提倡。除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外,国家早有其他明文规定:处级以上不准做生意,不得到有关企业 ...
感谢彭总直言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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